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74

6174.“十七年”

6174.“十七年”表在那里的状态。这从“十七”和“年”的含义清楚可知:“十七”是指从开始到结束,或从开始到新事物(755, 4670e节);“年”是指状态(487, 488, 493, 893节)。所以,“雅各在埃及地生活了十七年”表示属灵生命在属世层的记忆知识中间的状态的开始,甚至到该状态的结束。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灵实物(参看575, 647, 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252, 4264, 4495, 4670, 526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