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158.“作田地里的种子”表作心智的滋养。这从“种子”和“田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子”是指真理与良善,因而是指信与仁,如前所述(6154节);“田地”在普遍意义上是指教会(参看2971, 3766节),在特定意义上是指一个人里面的教会,因而是指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也就是接受真理与良善的一个人。当这个人被称为“田地”时,所指的是他的心智;因为人之为人不是凭他的外形,而是凭他的心智,也就是凭他构成其心智的理解力和意愿,以及构成更内层心智的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由于后者,即心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他被真理与良善滋养和维持;“种子”因表示真理与良善,故也表示滋养。事实上,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也作你们和你们家人的食物,作你们小孩子的食物”。由此可见,“田地里的种子”表示心智的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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