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54

6154.“看,这里

6154.“看,这里有种子给你们,你们可以耕种土地”表要被植入的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从“种子”、“耕种”和“土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子”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信,因而是指这二者(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038, 3310, 3373, 3671节);“耕种”是指植入;“土地”是指容器(6135-6137节)。但一旦真理与良善被植入,“土地”就不再表示一个容器,而是如“田地”一样,表示实际构成教会的东西(5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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