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18

6118.“说,给我

6118.“说,给我们食物吧”表祈求维持属灵生命。这从“给”和“食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当论及“食物”时,是指维持;“食物”是指属灵生命。“食物”在特定意义上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但在一般意义上表示属灵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食物”是指所有食物,如前所示(2165节)。当用来表示总体上的所有食物时,它是指属灵生命;因为就灵义而言,总体上的食物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二者就是那构成属灵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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