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04

6104.“就是兰塞

6104.“就是兰塞地”表该心智的至内在部分及其性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所有名字,无论人名还是地名,都表示事物或属灵实体(参看1888, 3422, 4298, 4442, 5095, 5225节);并且由于“歌珊地”表示属世心智的至内在部分(5910, 6028, 6031, 6068节),所以“兰塞”,就是歌珊地最好的地段,表示属世心智中属灵层的至内在部分。但人几乎无法理解这至内在部分的性质,因为它包含无数,以及无法描述的特征;这些特征只能在天堂之光中,因而只能被天使看到。这同样适用于出现在圣言中的其它名字,无论地名还是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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