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100

6100.“就从法老

6100.“就从法老面前出去了”表暂时的分离。这从“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出去”是指分离,在此是指与“法老”所代表的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分离一段时间。对此,即:“出去”表示暂时的分离,情况是这样:前几节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来自属世层的属灵真理,即“以色列”,以及属世层中的教会真理,即他的“儿子们”,与内在属天层,即“约瑟”的结合;但与属世层的实际结合尚未予以论述,只论述了引入它。接下来本章17-27节经文(参看6059, 6060节的内容)论述了这个结合。正因如此,“就从法老面前出去了”表示暂时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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