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65

6065.“以及他们

6065.“以及他们的羊群、牛群”表真理的内层和外层良善。这从“羊群”和“牛群”的含义清楚可知,“羊群”是指内层良善,“牛群”是指外层良善(参看5913, 6048节)。之所以表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4598节)。存在于天堂或与人同在的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也就是说,它们或源于意愿,或源于理解力。源于意愿的良善存在于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当中,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存在于属于属灵教会的古人当中。第一种良善存在于至内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当中,而第二种良善则存在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当中。我们在这些解释中已多次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这种区别是何性质。源于意愿的良善是真理所来自的良善,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该良善本身只是行为中的真理,或说付诸实践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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