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56

6056.刚才我们说

6056.刚才我们说明,内在人因是在先的,故离了外在人也能持续存在,因为这外在人是在后的;而外在人因是在后的,故离了内在人无法持续存在。因为这是一条普世律法,即:任何事物都无法靠自己持续存在,只能靠着并通过另一个事物持续存在;因此,任何事物若不靠着并通过另一个事物,就无法被维持在它所拥有的形式中,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都证明了这一点。人也是如此,就他的外在人而言,他若不靠着并通过内在人,就无法持续存在。而内在人若不靠着并通过天堂,也无法持续存在;天堂同样无法靠自己持续存在,只能靠着并通过主持续存在,唯独主靠自己持续存在,即自存或自有。那使万物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是流注;因为万物通过流注持续存在。我们将在下文说明,主通过流注不仅间接经由灵界,还直接在中间原因和最终结果上使每一个事物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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