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055.人若不解人的内层,就不可能知道流注,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因为这种相互作用和流注通过这些内层实现。要了解人的内层,就有必要知道既有一个内在人,也有一个外在人,内在人在灵界,外在人在自然界;因此,前者住在天堂的光里,后者住在世界的光里。还有必要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如此不同且相互分离,以致前者因是在先的,更为内在,故离了后者也能持续存在;但后者或外在人因是在后的,更为外在,故离了前者无法持续存在。另外必须知道的是,内在人就是那严格意义上被称为聪明人或理性人的,因为聪明人或理性人住在天堂的光里,这光含有思考力和理解力在里面。而外在人则是那严格来说被称为接受记忆知识者的,因为他里面有记忆知识,这些知识大部分从那些属于被天堂之光光照,从而变得有生气的世界之光的事物那里获得自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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