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关于流注,以及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6053.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甚至不能思想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或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非他知道灵魂是什么,对它的性质也有所了解。如果对灵魂是什么一无所知,那么对灵魂的流注和相互作用就无从谈起;因为在对其中一个的性质完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如何能思想这两部分的相互交流呢?对灵魂性质的这种一无所知十分盛行,尤其盛行于学术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空灵之物,有人认为它是某种火焰般或炽热的东西,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纯粹的思维实体,有人认为它是一种普遍的生命力,还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自然活动。进一步证明对灵魂性质所盛行的这种无知的证据是,人们把它指派给身体的不同部位:有的将它置于心脏;有的置于脑及其纤维,有的置于纹状体,有的置于脑室,还有的置于脑部小腺体;有的置于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但这些人在如此行时却构想出诸如一切有生命之物所常见的那种生命力。由此明显可知,人们对灵魂一无所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所兜售的有关灵魂的观念全是猜测的原因。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对灵魂没有任何概念,许多人不可避免地以为灵魂不过是当身体死亡时就消散的一股生命力。这解释了为何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不相信死后的生命;他们因不相信它,故也无法相信属于那生命的任何东西,也就是构成信和爱的属天和属灵实物。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能明显看出来:
你将这些事向智慧聪明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
又:
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因为简单人根本不像有学问的人那样思想灵魂,而是相信他们死后还会活着。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但这种简单的信仰里面就隐藏了这样的信仰:他们在那里会像人一样活着,会看见天使,与他们交谈,并充满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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