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44

6044.“这些人本

6044.“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表他们引向良善。这从“牧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引向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5201节)。因为牧羊的人,或牧人是进行教导和引导的人,而“羊群”是被教导和引导的人。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是引向良善的真理,此处“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所指的以色列的儿子们代表属灵真理(6040节);此外,存在于那些教导之人当中的真理就是那进行教导的。前面已说明,信,即信之本质,引向良善,即仁之本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可知:每一个事物都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凡不关注一个目的的事物都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若不是为了一个目的;主从不创造任何事物。这是千真万确的,以至于可以说目的是一切受造物中的全部。一切受造物都存在于这种秩序中。正如目的从那首先者通过居间物或方法关注最后之物,最后之物里面的目的也关注那首先者里面的目的。这就是事物联结的方式。就其最初源头而言,目的本身只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主自己。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1:4; 44:6; 48:12;启示录1:8,11,17;2:8;21:6;22:13)。
  既然如此,那么属于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必要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但凡有点理性的人都能看出,一个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都视真理为它们的目的,而真理则视良善为它们的目的,良善视主为它们最后和最初的目的,出于真理关注主时是最后目的,出于良善关注主时是最初目的。这就是教会所拥有的真理的情形,即它们引向良善,这一点由“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以及下文“因为他们是养牲畜的人”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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