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043.“对他说,我的弟兄和我父一家,从前在迦南地,现今都到我这里来了”表教会所拥有的真理与良善要被引入这知识中。这从以色列的儿子们的代表,以及“父一家”、“迦南地”和“到约瑟这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的儿子们,即此处他的“弟兄”,是指属世层中的属灵真理,如刚才所述(6040节);“父一家”是指那里的良善,如刚才所述(6041节);“迦南地”是指教会(3686, 3705, 4447, 4517, 5136节);“到约瑟这里”或到约瑟所在的埃及,是指被引入教会的记忆知识,如前所述(6004, 6018节)。至于将教会所拥有的真理引入存在于属世层中的记忆知识,可参看前文(6023节);至于它们的联结,如下文(6047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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