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028.“在他面前指示去歌珊的路”表关于属世层的中间,也就是说,关于它的交流。这从“歌珊”的含义清楚可知,“歌珊”是指中间,也就是属世层的至内在部分(参看5910节)。属世层的中间或至内在部分表示那里最好的部分;因为最好的良善在中间,也就是在中心或至内在部分。然后在它四围的是其它等级的良善,它们都以天堂的形式被排列,照着其良善的等级而离中间最好的部分或近或远。这就是良善的不同等级如何在一个重生之人里面被排列成序。但对恶人来说,最邪恶的事物在中间,一切良善都被贬到最外面,在那里不断被推到外边。这种形式就存在于个体的恶人和总体的地狱当中,因而是地狱的形式。从关于最好的部分在中间,良善的其它等级依次在它周围的阐述可以看出,教会的良善与内在属天层关于属世层之中间的交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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