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17

6017.“和在迦南

6017.“和在迦南地所得的货财”表从教会早已拥有的其它真理所获得的真理。这从“货财”和“迦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财”是指已获得的真理(参看4105节),也指已获得的良善(4391, 4487节);“迦南地”是指教会(3686, 3705, 4447, 4517, 5136节)。由此可知,这些货财是从教会早已拥有的真理那里获得的,因为当真理在良善的激发下增多时,它们就从早已存在的真理那里增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