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013.“以及他们的小孩子”表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纯真(参看3183, 5608节)。之所以说“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是因为没有纯真与仁爱,属灵真理就无法使属世真理前进。事实上,为变得纯正,真理必须从仁爱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仁爱则必须从纯真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因为赋予真理生命的内层事物按以下次序接踵而来:至内在之物是纯真;在此之下是仁爱;最低之物是出于真理或照着真理的仁爱行为。它们之所以按这种次序接踵而来,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也是如此接踵而来的。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是纯真的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是拥有来自至内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仁爱之天堂;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是拥有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仁爱和在这仁爱里面的来自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真理之天堂。
所有这些美德必须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人里面,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照着三层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这也是为何一个重生之人就一个个体天堂,或天堂所取的最小形式。但就其外层,尤其肉体而言,他照着世界的形像而被造的,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耳朵照着适合空气和声音的整个性质而被造;眼睛照着适合以太和光的整个性质而被造;舌头照着对液体中所溶解和悬浮的粒子的整个感觉而被造;鼻孔照着对空气中所悬浮的粒子的感觉而被造;触觉照着对冷和热,以及重量的感觉而被造,等等。正如人的外在感官照着自然界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则照着天堂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它们如此被造是为了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能像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那样,成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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