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07

6007.“也必定使

6007.“也必定使你上来”表此后的提升。这从“上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上来”是指提升(参看3084, 4539, 5406, 5817节)。此处所表示的提升是从记忆知识发展到更内在的事物或观念。因为这记忆知识以上述(6004节)充满真理后,人就从记忆知识被提升到更内在的事物或观念;一旦这一切成就,记忆知识就成为他思考的基础。被提升到更内在的事物或观念就是在更内在的层面上进行思考,最终像灵人和天使那样思考。思维越向更内在的层面行进,就变得越完美,因为它离从主而来的真理与良善的流注越近。事实上,思维能存在于更内在或更外在的层面(参看5127, 5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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