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005

6005.“因为我必

6005.“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族”表这些真理要变成良善。这从雅各的代表和“族”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话指着他说的雅各是指属世真理(参看6001节);“(民)族”是指良善(1259, 1260, 1416, 1849节)。在圣言中,“民族”和“人民”经常被提及,但处处都有这种区别:“民族(或译列邦等)”表示良善或邪恶,“人民(或译百姓等)”表示真理或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