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997

5997.“来到别是

5997.“来到别是巴”表仁与信。这从“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别是巴”是指仁与信的教义(参看2858, 2859, 3466节),但在此是指仁与信,而不是关于它们的教义,因为这论及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属灵良善不仅仅是教义,因为这种教义的存在是由于该良善。因此,已得到属灵良善的人不再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得教义事物,因为他已经达到了他想要的目的。他不再关心手段或方法,而教义事物只是得到作为目的的良善的手段或方法。这解释了为何“别是巴”表示仁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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