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975

5975.“趁我未死

5975.“趁我未死以先,我要去见他”表渴望在新事物到来之前结合。这从“去见”和“趁我未死以先”的含义清楚可知。“去见”是指联结;“见”之所以表示联结,是因为在灵界,内视将人们联结起来。事实上,内视是思维,当一个社群或有组织的团体中有许多人行如一体时,一个人所想的,就是另一个人所想的,也是另一个人所想的;因此,是思维将他们联结在一起。另外,当一个人想到另一个人时,那个人就会出现,与他同在;思维也以这种方式将两个人联结在一起。正因如此,“去见”表示联结。对这种联结的渴望是从刚才(5974节)所提到的喜悦流出的。“趁我未死以先”是指在新事物,也就是代表的新阶段到来之前。因为在圣言中,代表以下列方式彼此接续:当一个人死去时,要么这个代表通过另一个人继续,要么另一个代表随后出现;因而新的事物到来(参看3253, 3259, 3276节)。如亚伯拉罕死了,以撒所作的代表接续;以撒死了,雅各所作的代表接续;雅各死了,他的后代所作的代表接续。这就是此处所表示的新情况。
关于与人同在的天使并灵人(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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