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957.“送给他父亲的如下”表白白赐给属灵良善的东西。这从以色列的代表和“送”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即此处的“父亲”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参看5801, 5803, 5807,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送”是指白白赐给。事实上,从主经由内在流入外在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甚至流入属灵良善,即“以色列”,因为该良善来自属世层)都被白白地赐予。诚然,主要求人谦卑、敬拜、感恩,以及其它许多事,这些看上去就像回报,以致祂的恩赐似乎不是无偿的。但是,主要求这些东西不是为祂自己,因为神性不会从人的谦卑、敬拜和感恩中得荣耀。任何自我之爱存在于神性中,使得祂为了自己而要求这类行为,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相反,主要求它们是为了人;因为人若拥有谦卑,就能从主接受良善;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与阻碍他接受这良善的自我之爱及其邪恶分开。因此,主想要的是为了人而在人里面的谦卑状态,因为当他处于这种状态时,主就能以天上的良善流入。敬拜和感恩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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