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926

5926.“于是约瑟

5926.“于是约瑟伏在他兄弟便雅悯的颈项上”表与居间层至内在的结合。这从“颈项”的含义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颈项”是指流注、交流和结合(参看3542, 3695, 3725节),严格来说,是指属天事物与属灵事物的结合(参看5320, 5328节),因而是指内在属天层,即“约瑟”,与属天层的属灵层,即“便雅悯”的结合,所以“伏在颈项上”表示与自己紧密结合,因而表示至内在的结合;“便雅悯”是指居间层(5411, 5413, 5443, 5639, 5686, 5688, 56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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