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906

5906.“你们要赶

5906.“你们要赶紧上到我父亲那里”表到属灵良善那里。这从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以色列,即此处的“父亲”,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参看5801, 5803, 5807,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属灵良善之所以是内在属天层的父亲(即便属灵良善因来自属世层而相对于内在属天层来说是外在的),是因为人在其内在人发展起来之前,必是外在的。事实上,发展是从外层事物到内层事物有序进行的,如从记忆知识到理性概念,此后外层事物必充当内层事物止于其上的根基或层面。外在正是由于这种发展或这种一个从另一个的出生而被称为内在的“父”;因此,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即“以色列”必是内在属天层,即“约瑟”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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