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883

5883.“请挨近我

5883.“请挨近我”表更内在的交流。这从“挨近”的含义清楚可知,“挨近”是指更近地交流;当论及相对于内在的外在时,它是指一种更内在层面上的交流。人们不知道与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交流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因为对内在人,对其生命不同于外在人的生命,他还没有为自己形成任何概念。他对内在人所持的唯一概念是,它在里面,与外在人根本没有区别和分离;而事实上,这二者如此不同,以致内在人能与外在人分离,并过着一种与原先一样,但更纯粹的生活。
  当人死亡时,这一切还会实际发生,因为那时,内在人与外在人分离,分离之后还活着的内在人就是那时被称为灵人的。然而,活在肉身中的,其实也是这个人自己;在来世,在他本人和其他人看来,他仍看似世人,拥有从头顶到脚底的整个形式。他还拥有世人所拥有的那些官能,即触觉、嗅觉、视觉、听觉,以及思考和说话的能力。他拥有的如此完整,以致当他没有反思他在来世这一事实时,会以为他还在世上的肉身,我经常听灵人们谈到这一点。由此可见何为人的内在与外在。若从前面所述对它们形成某种概念,一副更清晰的画面便从解释内在人与外在人时如此频繁地阐述,以及此处“请挨近我”所表示的更内在的交流所描述的东西中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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