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820.“回去,给我们买些粮来”表真理之良善要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买”和“粮”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5397, 5406, 5410, 5426节);“粮”是指真理之良善(5410, 5426, 5487, 5582, 5588, 5655节)。一般来说,属灵的粮食或食物包括一切良善,但尤指通过真理,也就是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所获得的良善。因为凭着被意愿和践行,这真理变成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真理若不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对进入来世的人没有任何益处;事实上,当人进入来世时,它就会离开他而消散,因为它不符合他的意愿,因而不符合他的爱之快乐。在世时,人学习信之真理若不是为了意愿和践行它们,从而把它们变成良善,只是为了获得地位和利益而知道并教导它们,那么即便在世时被视为最有学问的,在来世仍被剥夺这些真理,只剩下他自己的意愿,也就是他的生命。那时,就这生命而言,他原来什么样,仍继续是什么样;令人惊讶的是,他会背离、讨厌一切信之真理,拒绝接受它们,无论他以前如何坚定地信奉它们。通过意愿和践行真理,也就是通过照真理生活而将真理转化为良善就是“给我们买些粮来”所表示的将真理之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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