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816

5816.“你们就不

5816.“你们就不得再见我的面”表在这种情况下将没有怜悯,也没有与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联结。这从“面”的含义清楚可知,“面”在论及主时,是指怜悯(222, 223, 5585节),因而“不得再见面”是指没有怜悯(5585, 5592节);没有怜悯,就没有任何联结,因为没有爱,也就是属灵的联结。神性之爱关系到被如此大的苦难重重包围的人类时,被称为“怜悯”。之所以没有与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联结,是因为雅各的儿子们(此处这些话就对他们说的),代表属世层中的真理(5403, 5419, 5427, 5458, 5512节)。
  至于将没有怜悯,也没有与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联结,除非便雅悯所代表的真理顺服于“约瑟”所代表的内在良善,情况是这样:使得一个人成为一个教会的真理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当人处于良善时,他从良善看见并感知真理,从而相信它们的确是真理;但他若未处于良善,则根本不可能做到。这良善就像一团小火焰,发光并提供照明,从而能使人看见、感知并相信真理。事实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将内视引向这些真理,使其从世俗和肉体事物中退出,因为这些事物将真理笼罩在黑暗中。这就是“便雅悯”在此所代表的那种真理,就是教会所拥有的唯一真理(5806节),也就是能使一个人成为一个教会的唯一真理。但这真理必须完全顺服于“约瑟”所代表的内在良善;因为主经由内在良善流入,将生命赋予下面的真理;因而也赋予这源于来自“以色列”所代表的属世层(参看4286, 4598节)的属灵良善的真理。
  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下面真理的联结通过这真理得以实现。事实上,除非这真理顺服于内在良善,以使它能接受进入它自己的良善之流注,否则,经由内在良善从主不断流入的怜悯就不会被接受,因为居间层不存在。如果怜悯不被接受,就不会有联结。这些就是“你们最小的兄弟若不与你们一同下来,你们就不得再见我的面”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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