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779

5779.“约瑟对他

5779.“约瑟对他们说”表他们此时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它之所以表示感知,是因为说话的是约瑟,而约瑟代表内在;而一切感知皆来自内在,也就是从主经由内在而来。感知,甚至感觉并非来自其它源头。表面上看,感觉,以及感知好像通过流注从外在而来。但这是一个错误观念,因为是内在通过外在在感觉。位于身体中的感官只是器皿或工具,用来服务于内在人,好使它能感觉到世上的东西。因此,内在流入外在,使它去感觉,好叫它能由此感知事物,变得更完美。但外在无法流入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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