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764

5764.“你们就没

5764.“你们就没有罪”表其余的人各都是自己的主人,因为他们没有分担过错。这从“没有罪”的含义清楚可知,相对于奴仆,“没有罪”的人是指系自己主人的人;因为由此可推知,他没有分担过错。在古时的外邦人中间,当有人犯了罪时,人们习惯认为他的同伴也应该受到指责,甚至因一个成员所犯的罪而惩罚整个家庭。但这样的律法来源于地狱,因为在那个地方,所有同伴联合起来图谋邪恶。事实上,那里的社群以这样的方式被建立起来:他们统一行动,作为一体反对良善,因而彼此联系在一起,尽管他们对彼此心怀致命的仇恨。他们的团结和友谊是盗贼的团结和友谊。结果,由于地狱里的同伴联合起来图谋邪恶,所以作恶时他们都会受到惩罚。但在世上实施这种惩罚完全违反神性秩序;事实上,在世上,善人与恶人生活在一起,因为一个人并不知道另一个人的内在是什么样,并且大多数时候也不关心这个。所以对世人来说,神性律法就是各人为各人的罪孽付出代价;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惟有犯罪的灵魂,它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义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雅各的儿子们所说这些话的含义,即:“你仆人中,无论在谁那里找着了,就叫他死,我们也作我主的奴仆”。但约瑟所打发的那个人改了这个判罚,说:“在谁那里找着了,谁就作我的奴仆,你们就没有罪”。类似的事出现在下文,在那里犹大对约瑟说:“看哪,我们是我主的奴仆,我们与那在他手中找着杯的都是。约瑟说,我断不能这样行,在谁的手中找着杯,谁就作我的奴仆;至于你们,可以平平安安地上你们父亲那里去”(4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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