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763

5763.“在谁那里

5763.“在谁那里找着了,谁就作我的奴仆”表与这事物同在的人将永远没有自己的自由。这从“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没有自己的自由,如前所述(5760节)。情况是这样:按照约瑟的吩咐放在便雅悯那里的约瑟的银杯表示内层真理(参看5736, 5747节)。凡拥有内层真理都知道,一切真理与良善皆来自主;还知道人自己或源于人自己的一切自由都是地狱的自由。因为当一个人凭自己的自由思考或行事时,他所思所行的,只是邪恶。因此,他是魔鬼的奴仆,因为一切邪恶都是从地狱流入的。他在这种自由中也感觉到快乐,因为它迎合他所沉浸并生于其中的邪恶。因此,他必须脱去他自己的自由,披上天堂的自由以取而代之;天堂的自由就在于意愿良善,因而践行良善,在于渴慕真理,因而思考真理。当一个人获得这种自由时,他就是主的奴仆或仆人,在这种情况下便享有真自由,不是在以前所在、看似自由的奴役中。这就是永远没有人自己的自由的意思。至于自由的性质和源头,可参看前文(2870-2893节);真自由在于被主引导(28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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