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726.由于死亡完全是由于罪,而非来自其它源头,而罪就在于违反神性次序的一切,所以邪恶会关闭最细小、完全看不见的血管;而紧接着也看不见的更大一点的血管是由这最细小的血管构成的。因为最细小、完全看不见的血管会延伸到人的内层。这就是最初和至内在的堵塞发展的地方,也是最初和至内在的损伤进入血液的地方。当这种损伤增长时,它会造成疾病,最终造成死亡。然而,如果人过着良善的生活,那么他的内层就会向天堂打开,并通过天堂向主打开;最细节、完全看不见的小血管也是如此(第一缕脉络的痕迹凭对应可称作小血管)。若是这样的话,人就会有病,只是在他接近极为老迈的年纪时才会变得衰弱,直到他再次变成小孩子,不过现在是充满智慧的小孩子。当他的身体无法再服侍他的内在人或灵时,他就会在没有疾病的情况下从他的尘世身体进入天使所拥有的那种身体,因而直接从世界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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