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713

5713.凡在地狱里

5713.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诱发疾病的原因,尽管各不相同。因为所有地狱都沉浸在对邪恶的欲望和贪求中,因而与天堂的事物对立;因此,它们对人施加反面影响。天堂,即大人,维持一切事物的相互联系,使它们免受伤害;而地狱因处在对立面,故摧毁并割断一切事物,使它们彼此矛盾。正因如此,地狱里的人若与世人接触,就会带来疾病,最终带来死亡。然而,他们不允许流入人体的实体部位,也不允许流入构成人的内脏,或其它器官和肢体的部位;只流入他的恶欲和虚假观念。只有当他患病时,他们才流入诸如属于疾病的那类不洁之物。因为如前所述,若没有灵界的一个原因,没有什么东西能在人里面产生。人的属世部分若脱离属灵部分,就会与整个原因(它从这原因拥有其存在)分离,因而与带给它生命的一切分离。然而,这并不妨碍人以属世的方式得医治。因为主的旨意赞同这类方法。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事实,并且这类经历如此之多,时间如此之长,以致我根本没有怀疑的余地。来自这些地方的恶灵曾经常且长时间地与我接触,他们照其出现而引发疼痛,也引发疾病。我被指示这些灵人在哪里,是什么样,还被告知他们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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