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625

5625.“或许那是

5625.“或许那是个错误”表免得他厌恶或不友好。这从“错误”的含义清楚可知:“错误”是指不友好的行为或厌恶的事,因为此处所指的错误是他们好像忘了付银子,所以把它带了回来,各人的银子在各自的口袋里;他有可能因此厌恶他们。事实上,他们自己以为事情会是这样,因为他们被领到约瑟屋里后就害怕说:我们被领到这地方,必是因为当初归还在我们口袋里的银子,痛责我们,抓住我们,把我们当奴仆,抢夺我们的驴(43:18)。此外,“罪”表示分离和厌恶(5229, 5474节);“错误”若有罪在里面,所表相同,只是程度低一些。这就是为何我们说“免得他厌恶或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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