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624

5624.“并将归还

5624.“并将归还在你们袋口内的银子仍在手里带回去”表他们要通过白白赐予并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的真理而使自己尽可能顺服。这从“归还的银子”、“在袋口”和“在手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归还的银子”是指白赐予的真理(参看5530节);“在袋口”是指在外层属世层的门槛处(参看5497节);“在手里”是指在人的能力范围内,如刚才所述(5623节),因而是指尽可能。他们将银子“带回去”表示他们通过这真理使自己顺服;因为在灵界,将真理带回到主(他们从主白白得到这真理)那里,就是通过它使人的自我顺服。至于他们以哪种方式通过这样的真理使自己顺服,这从与管理约瑟家的那个人的交谈明显看出来(43: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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