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598

5598.“和我们的

5598.“和我们的出身”表对那里的信之真理。这从“出身”的含义清楚可知,“出身”是指真理从良善,或信从仁的出生(参看1145, 1255, 4070, 4668节)。“出身”在内义上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天堂,除了被称为重生的东西外,天使不会理解为其它出生,重生通过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实现。世人通过这种出生或出身从人的儿子变成主的儿子;这些人就是那些被称为“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人。在天堂,弟兄或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取决于在这种出生中出于真理的良善和出于良善的真理的多样性。
  因为天堂有无穷无尽的多样性;但这些多样性是主以这样的方式实现的:它们类似有弟兄姐妹、女婿儿媳、孙子孙女等等的家庭。然而,一般来说,所有人都按照使他们构成一体的那种形式被组织起来。他们就像人体里面的多样性;在人体中,没有哪两个身体部位是一样的;事实上,即便在一个部位里面,也没有哪两个部分是一样的。尽管如此,所有这些不同部分以这样的形式被组织起来:它们行如一体,每一个都或近或远地适应或赞同另一个的活动。这就是人里面的形式,由此可以推断天堂里的形式必是什么样,该形式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它必是最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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