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558.有些灵人想知道某事时,就会宣称这事是真的,并在他们的社群一个接一个地如此宣称;当他们如此宣称时,会进行观察,看看这种宣称是否自由流动,没有任何属灵的阻力。因为当他们所宣称的观念不正确时,他们通常会觉察到来自内在的阻力;他们若觉察不到阻力,就会认为这观念是对的,以其它任何方式却不知道这一点。像这样的灵人就是构成那些构成皮肤小腺体的灵人。不过,这些灵人分为两种,第一种肯定这种观念是对的,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宣称自由流动,他们据此推测:由于它没有遇到任何阻力,所以这种观念符合天堂的形式,因而符合真理;于是,他们便肯定它。第二种则会大胆断言这种观念是对的,哪怕他们并不知道它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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