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556.我还被允许知道那些构成皮肤鳞片区域的灵人都是谁。皮肤的这片区域所拥有的感觉,比身体的其它任何覆盖物所拥有的都要少,因为它被厚厚的、就像柔软的软骨一样的鳞片覆盖着。构成鳞片状皮肤的社群是那些推理这样那样的事是不是真的,却仅止于推理,不再往前推进的人。与他们交谈时,我被允许发觉他们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并且他们越推理,越不明白。然而,他们却觉得自己比谁都有智慧,因为他们将智慧等同于推理能力。他们完全不知道智慧的主要特征是不用推理就能发觉事情是真是假。这些灵人当中有许多在世时就是这样,他们通过哲学论证将良善与真理置于混乱之中而变得如此,并由此比任何人都缺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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