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555.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只知道信仰的大体概况,如要爱邻舍,并出于这一基本原则既向义人行善,同样向恶人行善,不对这两类人加以区分;因为他们声称人人都是邻舍。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允许自己被诡诈、假冒为善的骗子大大迷惑。他们在来世遭遇同样的事;他们也不关心向他们所说的话,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对理性概念不感兴趣。这些灵人构成皮肤,不过是没大有感觉的外层部分。我曾与构成头骨皮肤的灵人交谈过。构成皮肤的灵人就像身体各个部位的皮肤一样,也有很大的不同,如头骨不同区域的皮肤:头骨前面的、后面的、太阳穴的;或脸部皮肤,以及胸部、腹部、腰部、脚、手臂、手和手指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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