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550.“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表因此这会是教会的最后阶段。这从“白发苍苍”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时,“白发苍苍”是指教会的最后阶段。在以赛亚书,“发白”(gray hairs,即白发苍苍)也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
雅各家、以色列家一切余剩的要听我言,你们自从出母腹,就蒙我保抱;自从出母胎,便蒙我怀搋。直到你们年老,我仍这样;直到你们发白,我仍怀搋。(以赛亚书46:3-4)
“雅各家”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家”表示内在教会;“出母腹、母胎”表示自教会开始;“年老、发白”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诗篇:
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殿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他们发白的时候仍结果子。(诗篇92:13-14)
“发白”表示在最后阶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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