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533.“他们和他们的父亲”表来自属世层中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这从雅各的儿子们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雅各的儿子们,即此处的“他们”是指属世层中的真理(参看5403, 5419, 5427, 5458, 5512节);雅各,即此处“他们的父亲”是指也是属世层中的真理之良善(3659, 3669, 3677, 3775, 4234, 4273, 4538节)。诚然,对于何谓来自属世层中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感知,是能给出解释的;但当这种解释进入理解力时,这个问题似乎显得极为晦涩难懂。然而,当它进入灵人的理解力时,他们可以说如同在清晰地白日之光下看见它。这类问题对他们来说并不怎么难以理解。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清楚表明人活在世界及其低劣之光时的聪明和他活在天堂及其优越之光时的聪明之间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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