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490

5490.“又给他们

5490.“又给他们路上用的干粮”表并且这种支持会提供给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这从“给干粮”和“路”的含义清楚可知:“给干粮”是指支持;“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然而,此处“路上”表示只要他们正处于这种状态,因为“路上”表示与良善联结的真理的状态(3123节)。在诗篇,“干粮”(provision经上或译为粮食)也表示从真理与良善那里所得来的支持:
  祂降吗哪像雨作为他们的食物,将天上的谷物赐给他们。人吃大能者的食物。祂赐下粮食,使他们饱足。(诗篇78: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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