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449

5449.“我指着法

5449.“我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表一种确定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是指一种强调式的说法,因而是陈述一种确定性。约瑟的确知道他们不是奸细,也不是来窥探这地虚实的;然而,他之所以仍如此断言,是因为就内义而言,所描述的是一种确定性;即对以下事实的确定:教会真理无论在谁里面,若不通过良善与内层人联结,只会以物质利益为目的。但是,一旦通过良善与内层人联结,他们就会以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以教会,主的国度和主自己为目的。当人们以这些为目的时,物质利益随着他们的需要自然会到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