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444

5444.“有一个不

5444.“有一个不在了”表神性属灵层(即源头,联结就始于该层)没有出现。这从“约瑟”的代表和“不在”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即此处的“一个”,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或也可说,是指神性属灵层,或源于神性的真理(参看3969, 4286, 4592, 4723, 4727, 4963, 5249, 5307, 5331, 5332, 5417节),并且由于属世层中真理的整个联结都是从神性属灵层发出的,所以它被称为“神性属灵层”(即源头,联结就始于该层);“不在”是指它没有显现。事实上,约瑟虽在那里,却没有向他们显现,因为居间层,也就是“便雅悯”不在他们那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