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35.“你的仆人们是来买粮的”表它们,即这些真理是要使属世层能通过良善将它们变成它自己的。这从“仆人们”、“买”和“粮”的含义清楚可知。“仆人们”是指较为低级的事物和相对其它事物来说属世的事物(参看2541, 3019, 3020, 5161, 5164, 5305节),因而也是指真理(3409节),因为真理服从于良善;在圣言中,凡服从的事物都被称为“仆人”,故此处也是这种情形,即相对于属灵层的属天层,属世层中的真理也是如此。“买”是指变成人自己的(4397, 5374, 5406, 5410节)。“粮”是指属天和属灵的良善(5147节),也是指与良善联结的真理(5340, 5342节);故在此是指通过良善与属世层联结,因而变成它自己的真理。
真理只能通过良善,而非其它方法才能变成人自己的。但是,真理一旦通过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就变成了良善,因为它现在与良善行如一体。同时,这二者可以说合为一个身体,这个身体的灵魂是良善。存在于这良善里面的真理就像形成身体的属灵纤维。因此,身体纤维表示从良善发出的至内在的形式,神经或筋表示真理(参看4303, 5189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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