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22.“却向他们装作生人”表因没有居间物而没有联结。这从“装作生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装作生人”在此是指因没有一个居间物而没有联结。事实上,因没有居间物而与别人没有相互联结的人,似乎是一个陌生人;正如内在真理,或直接源于神性的真理在那些处于外在真理的人看来就像一个陌生人。这解释了为何约瑟在此向他的哥哥们装作生人。并不是说他真的与他们疏远了;确切地说,他爱他们,因为24节经文说到:约瑟转身离开他们,哭了一场。这种疏离感在他们那一方,因为他们没有与他联结;这由他如此表现自己来代表。例如,在圣言中,经上在有些地方会说,耶和华或主向百姓作外人,与他们作对,抛弃他们,诅咒他们,把他们送入地狱,惩罚,并且乐于做这些事。当这些事论及祂时,内义上的意思是,这些百姓向耶和华或主作外人,与祂作对,陷入将他们从祂面前赶走,诅咒他们,送他们下地狱,惩罚他们的邪恶;耶和华或主绝不是这类行为所来自的源头。圣言如此说是由于表象,因为在简单人看来,似乎是祂做了这些事。
内在真理的情形也一样。从没有通过居间物与内在真理联结的外在真理的角度来看,这些内在真理对它们来说似乎完全是陌生的,有时甚至与他们作对。而事实上,内在真理这一方并没有作对,作对的是外在真理那一方。因为当这些没有一个居间物将它们与内在真理联结起来时,它们必然通过与天堂之光分离的尘世之光来看待内在真理,因而看它们如同与其疏远的生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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