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20.“脸伏于地,向他下拜”表谦卑。这从“下拜”和“脸伏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谦卑(参看2153节);“脸伏于地”是指崇拜的谦卑(1999节)。谦卑在此不是指出于承认的谦卑,因而不是指内在谦卑,而是指外在谦卑,因为在这地的掌权者面前下拜是一种既定习俗。所指的之所以不是内在谦卑,而是外在谦卑,是因为一致性尚不存在,经由一致性而来的联结也不存在。当属世层处于这种状态时,它的确能使自己谦卑下来,甚至能谦卑到极致;然而,这只是一种后天养成的习惯。它是一种没有产生它的真情实感的姿势,因而是一种缺乏自己真正灵魂的身体行为。这就是此处所指的谦卑。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