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07.“使我们可以存活,不至于死”表属灵生命。这从“存活,不至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存活,不至于死”是指属灵生活,因为“存活,不至于死”在内义上并非表示别的什么。在来世,“生命”总体上表示天堂,具体地表示永恒的幸福;而“死亡”总体上表示地狱,具体地表示那里永恒的痛苦。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总体的天堂和具体的永恒幸福之所以被称为“生命”,是因为本质为良善的智慧和本质为真理的聪明在天堂中;从主得来的生命在良善的智慧和真理的聪明中,而主是全部生命的源头。由于与此相对立的东西存在于地狱,也就是说,邪恶取代了良善,虚假取代了真理,所以属灵的生命在那里被扼杀了;即:存在于地狱的东西,与存在于天堂的东西相比,就是死亡。因为属灵的死亡就是邪恶与虚假,它在人里面就是意愿邪恶,因而思想虚假。邪恶的魔鬼和灵人不愿听见有人说他们没有生命,或他们是死的。事实上,他们会说,他们有生命,因为他们能意愿、能思考。但他们被告知,生命既居于良善与真理,就绝无可能居于邪恶与虚假,因为这二者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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