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03.“雅各就对儿子们说”表对总体真理的感知。这从“说”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中,“说”是指感知 (参看1791, 1815, 1819, 1822, 1898, 1919, 2080, 2619, 2862, 3395, 3509节);“儿子”是指信之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 4257节)。由于他们都是雅各的儿子,故表示总体真理;因为“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十二个支派一样,表示信的全部事物,因而是总体真理(2129, 2130, 3858, 3862, 3926, 3939, 406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