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540.凡进入来世的人,几乎都对天堂的祝福和幸福的性质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喜乐的性质和品质。他们只能通过肉体和世俗的幸福和快乐来获得对它的概念。他们以为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是毫无价值的。而事实上,肉体和世俗的快感相对来说一文不值,是肮脏的。因此,为叫那些诚实但无知的人能够学习并知道何为天堂的喜乐,他们首先被引入超乎其想象的天堂场景(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622节)。他们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乐园,却被教导这不是真正的天堂幸福。接着他们被允许体验他们的至内在可感知到的喜乐的内在状态,然后被带入一种甚至抵达其至内在的平安状态。他们坦承,这种平安根本无法用语言或思维来表达。最后,他们被带入一种纯真的状态,也直达他们的至内在感觉。这使得他们认识到真正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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