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389

5389.有一伙灵人

5389.有一伙灵人四处游荡,他们定期回到同一个地方。他们让恶灵大为惊恐,因为他们会用一种酷刑折磨他们。我被告知,他们一般对应于胃底或膀胱上部,还对应于由此汇集到括约肌的肌肉韧带,尿液在那里通过扭转动作被排出。这些灵人附在马尾神经所在的后背。他们的运作方式通过无人能抵抗的快速来回移动实现。这种方式涉及向上并以圆锥体的形式指向上方的收紧和放松的动作。被置于这个圆锥体内的恶灵,尤其从上面通过被来回扭曲而受到悲惨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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