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381

5381.在大人中,

5381.在大人中,那些构成肾脏、输尿管和膀胱的人具有这样的天性:他们只喜欢认真探究和检查别人的秉性;并且只要这种行为正当,其中一些人还想要纠正和惩罚。肾脏、输尿管和膀胱的功能也是这样,因为它们检查被输送到它们里面的血液,以查看它里面是否有任何无用或有害的血清。它们会将无用或有害的与有用的分开,然后净化它;因为它们会将它输送到较低部位,在下降的途中以及到达那里后用各种方式搅扰它。这就是那些构成包含这些部位的区域之人的功能。但与实际的尿液,尤其臭尿相对应的灵人和灵人社群是地狱社群。因为一旦尿液从血液中分离出来,尽管它在肾小管或膀胱中,却仍在身体之外;因为被分离出去的东西不再在体内循环,因此对身体各部分的存在和持续存在没有任何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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