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5345

5345.“约瑟积蓄

5345.“约瑟积蓄五谷甚多,如同海边的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积蓄”和“谷”的含义清楚可知:“积蓄”在此是指增多;“谷”是指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5295节),当被比作“海边的沙”时,其增多表示它源于良善,在此通过流注源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良善。因为除了良善外,内层中真理的增多从不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真理若不是源于良善,其增多就不是真理的增多,因为它不是真理,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多么像真理。它就像一座无生命的雕像;这种真理是死的,故离成为真理差得还很远。因为人的真理若要成为真理,就必须从良善,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接受生命;当真理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时,属灵意义上的增多就可以论及它了。真理的增多唯独源于良善,或说,良善就是使真理增多的唯一源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若非因某种像婚姻那样的事物,没有一样东西能增多。除了良善外,真理无法进入与任何事物的婚姻;如果它进入与其它任何事物的婚姻,这婚姻就不是婚姻,而是奸淫。因此,因婚姻增多之物是合法的,因而是真理;但因奸淫增多之物是不合法的,是虚假,因而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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